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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原则之“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财产分割原则之“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一)简述

由于一方有错过引起的离婚案件,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离婚。在分割财产时,一定要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多分给其一些财产。这里说的过错表现很多,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等等。

 

(二)相关法律与司法解释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三、问: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什么原则处理?答: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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