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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案件当事人情况分析

常言道“婚姻是走向爱情的坟墓”,但也有人说,没有婚姻爱情将死无葬身之地。然而今天,爱情依旧美好,但是婚姻却承受着花花世界的多重考验。日前,民政部发布的2011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离婚率已连续七年攀高。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我国离婚人数和离婚率就开始持续上升,近五年来增速明显,增幅高达7.65%1。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离婚率已经超过三分二。我们这个曾经号称“世界婚姻最稳定的国家”正经受着“中国式离婚”的强烈冲击

(1)女性担任原告居多

随时代变迁女性越来越注重婚姻质量离婚案件的委托人数量男女比例相同,但女性担任原告比例要比男性担任原告高出16个百分点。可见,传统观念上“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旧思想已经与时代发展难呼应,越来越多的女性从家庭“辅佐”的角色中脱离出社会,在面临婚变的当下不再忍气吞声,固守“从一而终”的古老思想,而是能够理智的选择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本整天围着家庭忙碌、心无旁骛,对婚姻长久缺乏自信的时代早已渐行渐远。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更新,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注重婚姻的质量。

(2)离婚高发期在三十至四十岁之间,与心理成熟度及财富积累有关从对离婚主体性别及年龄的分析可以看出,女性选择离婚的年龄多数在二十至四十岁之间,达到所有女性离婚人数的87%之多,而男性选择离婚的年龄则留在三十岁至五十岁之间,达到所有男性离婚人数的83%。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家事及少年司法中心做的一项调查显示:夫妻关系在丈夫平均年龄四十岁、妻子平均年龄三十七岁时最易出现问题,离婚率也是相当的高。纵观离婚高发期的时间段,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其在三十岁至四十岁之间是离婚的高发期。在这个年龄阶段的男性或女性对于婚姻和家庭的理解还不是很成熟,一旦进入婚姻这座“围城”,发现婚姻带来的不完全是快乐和浪漫,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家庭生活及处理双方家庭这种细微社会关系的过程中,不能完全理、智面对,双方的矛盾逐渐产生,彼此互相不理解,久而久之缺点也就暴露出来,做恋人时的甜蜜也就不复存在。同时,此年龄阶段的人之所以能够勇敢的选择离婚,原因之一也在于此年龄段的人大多数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古人云“三十而立”,此年龄阶段的人在物质生活满足的情况下,生活态度上更多的追求自我幸福感,同时选择下一段婚姻的可能性也相对五十岁的人要大。所以,此年龄段的人一旦发现现实的婚姻与自己所追求的生活相脱节时,权衡利弊后会果断地选择结束短暂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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