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微信二维码后可以微信咨询
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只有盖章而无签字是否生效?
2015-06-13
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只有盖章而无签字是否生效?
浙江顺风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并宁波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
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一终字第116号民事判决书
【提示】双方约定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表示“签字”与“盖章”是并列关系,两者均具备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
【裁判摘要】当事人双方对合同的生效条件作出了特别约定,即合同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生效。合同中所表述的“签字、盖章”中的顿号,是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其前面的“签字”与后面的“盖章”系并列词组,它表示签字与盖章并列关系,只有在签字与盖章均具备的条件下,该协议方可生效。
【法条链接】《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Tel:15026491946 QQ:47730654 Email:plato741@163.com
苏ICP备11080979号 沪公网安备31011502401198
本站版权归ks-lvshi.com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本站转载之资源,均为学习交流及普法的公益目的,部分资料来自网络,如若涉及版权,请联系站长审核后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