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婚内传染性病,能否要求赔偿?

婚内传染性病,能否要求赔偿?

 

实战策略:

一方明知自己有性病,基于一种侥幸心理和配偶发生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应理解为是一种过失行为,所以主张构成故意伤害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对这种行为的受害方不給予保护显然也不妥当。

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的情况下,不存在经济和精神的索赔,尽管经济上有支出,精神上也有痛苦,但因为一方面治病所用的是家庭共有财产(即,也是夫妻共同債务另一方面要考虑维持婚姻关系,所以在双方没有发生矛盾的情况下,就不存在权益主张的问題;而离婚的时候,当事人由于深受其害,必然提出主张,但根据现行的法律,受害人得不到保护,这实际上对稳定家庭关系、妥善处理离婚案件、积极追求社会和谐是极为不利的,因为它没有体现出对过错方的惩戒。

案情简介

田福与柳絮系大学同学,两人相恋四年,毕业后直接跨入了婚姻殿堂。柳絮在一家外企做財务工作,每天朝九晚五按时上班。田福自己开办了一家酒店,生意非常红火。两人的生活一度成为朋友们羡慕的对象。2005年6月,柳絮怀孕,随后辞去工作在家待产。柳絮怀孕八个月的时候,田福的酒店来了一名新的服务员米婷婷。米婷婷长相出众,身材高挑,声音甜美,很快俘获了田福的心。田福经不起米婷婷的诱惑,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田福怕老婆知道,想打发米婷婷离开酒店。没想到米婷婷拿出其与田福的性爱录像,称自己做了备份,除非田福给自已20万元,否则绝不离开。田福害怕此事闹大,便签了一张20万元的支票给米婷婷,随后米婷婷离开酒店。半个月后,田福发现自己染上性病,开始背着老婆进行治疗,至2006年初,病情基本得到控制。

2006年2月,柳絮生下儿子田亮,全家人沉浸在得子的喜悦中。2006年5月,柳絮在做妇科检查时被诊断患有性病。柳絮又惊讶又担心,逼问丈夫后,得知了怀孕期间丈夫出轨的事实,又把性病传染给自己。柳絮大怒,正式向法院起诉离婚。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原告柳絮与被告田福离婚;

2请求法院判令原告与被告之子田亮随原告一起生活;

3请求法院判令平均分割原告与被告夫妻共同财产;

4请求法院判令被吿田福给予原告10万元的赔偿。

田福答辩称:不同意离婚,承认错在自己,希望柳絮原谅自己,并保证积极配合柳絮的治疗

判決结果

法院经过审査,认为柳絮只是不能接受田福传染性病给自己的亊实,但双方感情并未破裂,田福也诚恳地承认错误。法院最终作出调解和好的判决。

案情分析

本案涉及的问题是,婚内一方将性病、艾滋病传染给另一方,被传染方能否要求传染方给予路偿?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由于生活不检点而染上性病、艾滋病。从法律角度来讲,分为婚前感染和婚后感染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婚前感染疾病,婚后传染给配偶。由于我国现在的婚姻登记制度对于婚检没有强制要求,因此给有疾病而蒙混过关的

结婚是双方建立幸福家庭的第一步,双方忠实和洁身自好是法律与道徳的基本要求。隐瞒病史与对方结婚,首先表现出感情的不真实。其次,明知自己有疾病而与对方结婚,明显伤害对方的身心健康。最后,婚后不采取防范措施与配偶同房,直接侵犯了对方的身体健康权。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若患病一方隐瞒真相而结婚,其结婚行为非法婚姻无效。

另一种情况是婚后患有严重疾病,故意或过失传染给配偶。若故意传染给配偶,造成配偶伤害或死亡严重后果的,则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若过失传染给配偶,造成配偶死亡的情形,应认定为过失杀人罪。

那么婚后被传染一方有权请求另一方损害赔偿吗?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疔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该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亊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由此可见’婚后被传染上性病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为传染方已经侵犯了对方的健康权甚至是生命权。

实际操作中,如果一方婚前患有性病而坚持结婚传染给另一方,另一方请求离婚,属于法律规定的离婚事由。受害方起诉离婚,是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同时,传染性病的行为,不仅构成刑事犯罪,也是严重的民事违法行为,由于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因此受害方可以请求侵权损害赔偿。即使是离婚后发现是婚内染上性病,仍然可以依法请求侵权损害赔偿。由传染方賠偿相应的医疗费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损害賠偿,可以在请求追究刑事责任时附带提出,也可以单独提出。单独提出时只能以人身损害为由,而不能以离婚损害赔偿为由。因为我国《婚姻法》对离婚赔偿的规定,不包括婚内传染疾病要求赔偿的情形。

本案中,柳絮与田福感情尚未破裂,田福被传染后积极治疗,虽未治愈,但病情已经得到控制。田福是在防御措施失败的情况下意外传染给柳絮的,因此不属于故意传播的情形。法院判决时,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才作出调解和好的判决。但田福将疾病传染给柳絮是既成事实,侵权行为已经完成,并且造成柳絮的健康权被侵犯,只是因为双方没有离婚,故法院没有作出田福支付賠偿款的判决。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

标签: 
投票: 
No votes yet